河西区报班考公条件要求

时间:2023年12月23日 来源: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考公考试申论如何备考?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河西区报班考公条件要求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九章试用第三十九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第四十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第四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第四十二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四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取消录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靠谱的考公怎么找考公考试申论穆松老师怎么样?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公务员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对公务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报考者在报名参加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报考者在参加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公务员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2年7月外,公务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考公考试行测常识题如何提高准确率?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对于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当前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当前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哪些情形不计入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公务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考公考试行测分数如何提高?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红桥区如何报考考公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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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章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程序、工具(以下简称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河西区报班考公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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