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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录用第二十三条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四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考公无领导面试是什么意思?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河北机构考公报名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第二十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河东区想考公流程和时间天津的考公待遇怎么样?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八章公示、审批或者备案第三十六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第三十七条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第三十八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怎么办?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删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往年报名参加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不能用。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在注册中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考公考试申论分数如何提高?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哪些职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职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考公面试怎么戒掉口头语?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河西区比较靠谱的考公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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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章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或者参与有组织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河北机构考公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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